朋友說,每次檢查工作交換意見做課件時總會很困惑。因為很多問題歷經多年毫無改觀,這讓他極度懷疑自身工作的價值和努力的意義。他不明白,為什么有些明令禁止的行為,經過那么多年的努力仍屢禁不止?
國家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將屢禁不止的原因歸結于執法手段“寬、松、軟、虛”,起不到令行禁止的作用。會議要求安全執法向環境執法學習,提升查處層級,增加工作剛性,提高法律的震懾作用,樹立法治權威形象。頂層的解讀是:壓力傳導不足,同志仍需努力。
就同一問題,筆者請教過長途客運經營者。他們坦言:高鐵開通后,公路客運客流量嚴重萎縮,一些為安全生產量身定做的制度,已超出中小企業經營者的承受能力。他們在對照排查時缺斤短兩、視而不見也是一種無奈之舉。對屢禁不止,經營方的注解是:制度缺乏區分度導致落地困難。在黑車司機看來,非法經營被逮的機率不高,即便“中招”,罰款金額也小于違法所得。在充分的利益面前,這樣的冒險“很值”。他們當然也知道為了分羹而介入市場屬于不正當競爭,會影響正規企業合法經營,但為了生計也顧不上那些道理。對于屢禁不止,黑車方的理解是:利益決定行動,關鍵在于代價。
執法車納入公務車管理后,一些沒有配備公用車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,其執法機構路巡路檢手段被嚴重限制。一個極端的案例是,某州級執法部門僅有兩名質檢執法人員,一個有專業教育背景,另一個轉行過來,試問他們怎么對1000余公里在建高速執法?有人會問:聘請第三方機構呢?殘酷的現實是:預算經費必須逐年遞減!對于屢禁不止,執法者的理解是:所謂“寬、松、軟、虛”,其實一言難盡。
壓力傳導不足、制度缺乏區分、權衡利弊后鋌而走險,從不同角度詮釋了屢禁不止的原因。聊到這里,關于屢禁不止深層成因的答案呼之欲出:理想與現實存在差距,違法成本嚴重偏低,面對切切實實的利益,誰還會在乎文字約束?
屢禁不止背后,是低端勞務市場的過度飽和。內卷限制了基層的工作選項,在寬泛的可替代性面前,他們只得“明知山有虎,偏向虎山行”。
在他們看來,一味追求維護所謂公眾權益,可能就要對不起嗷嗷待哺的子女、望眼欲穿的妻子和日漸衰老的雙親。
在買方市場的加持下,如果下井的人不是自己,誰會在乎礦井坍塌?如果在高溫下作業的不是自己,誰還會在乎防暑降溫?如果只須花極小代價就能應付安全檢查,誰還會舍近求遠去改善安全生產環境?
為什么屢禁不止?因為人性經不起利益試探。在名利面前,很多人會無視道德約束、踐踏人間法律,甚至冒著被絞死的危險,拿靈魂與魔鬼做交易。當然,筆者說這些,并非要為違法違規者開脫,而是在梳理底層邏輯,尋找解決途徑。
令行禁止的關鍵在于,切實構建起令行禁止的人文環境。讓政策更有區分度,讓非法所得低于合法回報,讓違法者接受觸及靈魂的洗禮,讓弱勢群體有屬于自己的代言人。因此更需要有人靜下心來,全力去面對行政執法“寬、松、軟、虛”背后隱藏的問題,讓要素保障到位,讓“優化營商環境”回歸法治軌道,讓執法不被外部壓力擠出褶皺。
屢禁不止,原因并不單一,必須就事論事,具體分析。值得一試的路徑是:就同一問題從不同側面開展調研、深入分析,尊重參與方的相對獨立性,在綜合權衡中綜合各方意見、尋求最佳應對策略,避免因自說自話而造成合成謬誤。
【編輯: 任 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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